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至監理機關掛牌後方能於道路行駛,以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受罰Post author:學創人員Post published:2024-02-27Post category:交通安全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各監理機關聯絡窗口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懶人包下載微型電動二輪車QA大集合 (111年)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41656029相關內容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111年交通安全月全民徵件活動」2022-09-23職務宿舍借用申請公告2024-10-21微電車掛牌納管懶人包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