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3年第13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及原函影本各1份,請貴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

說明:

一、依據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113年4月30日(113)菁師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至113年7月1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專員,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