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6-12Post category:政風宣導說明: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055951號函轉內政部113年5月27日台內戶字第1130121704號函辦理。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三、檢附「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份。 Post Views: 95相關內容《阿正的誠實之刀—第二集》動畫短片(太魯閣族語、布農族語版)2023-08-10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2023-09-23銓敘部函以,有關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及第9條以外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及本(112)年9月14日修正發布之同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2023-10-03
銓敘部函以,有關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及第9條以外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及本(112)年9月14日修正發布之同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202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