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6-12Post category:政風宣導說明:一、依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055951號函轉內政部113年5月27日台內戶字第1130121704號函辦理。二、旨揭條文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3號(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並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最新法規公布」。三、檢附「國籍法修正部分條文」1份。相關內容最高檢察署「2024 VOTE 臺灣 反賄選 愛臺灣」系列影片宣導,製播「反賄選,愛臺灣系列–「超馬篇」及「活力篇」」宣導影片,請參閱。2023-10-27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2023-10-02銓敘部函以,有關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及第9條以外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及本(112)年9月14日修正發布之同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2023-10-03
銓敘部函以,有關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第8條及第9條以外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及本(112)年9月14日修正發布之同條例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3年1月1日施行一案,請查照。202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