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6-20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欲申請教師請以本校課務為優先考量來文-4-2下載A09030000E_1135803695_senddoc2_1_Attach2下載A09030000E_1135803695_senddoc2_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44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114年「緣起相遇時」單身聯誼活動第7梯次延長報名時間至114年6月25日2025-06-19「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2022-06-22檢送「114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第2次校長遴選簡章(含附件)」1份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