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59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110年9月1日公評字第1102260151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09-1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4563A00_di下載0114563A00_ATTCH1下載0114563A00_ATTCH2下載0114563A00_ATTCH3下載0114563A00_ATTCH4下載0114563A00_ATTCH5下載相關內容【教師甄選】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第1階段招考)成績公告2025-07-10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2025-05-09轉知國家文官學院辦理「114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新提案合辦活動」一案,如有意願參與,請於114年3月7日前逕向該學院提出申請2025-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