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0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若符合前述情形之同仁,請務必儘速檢證至人事室辦理。教育部來函下載 Post Views: 7相關內容檢送「111學年度國立嘉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及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籌備處主任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2022-02-11配合行政院振興花蓮縣觀光,放寬公務人員 113年 國民旅遊卡 休假補助費 措施 規定 相關 事項 Q&A2024-05-28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落實性別平等政策並鼓勵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該總處已製作「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大哉問」短片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