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具有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年資,經依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用以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提敘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0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若符合前述情形之同仁,請務必儘速檢證至人事室辦理。教育部來函下載 Post Views: 52相關內容國家文官學院為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閱讀風氣,規劃辦理113年度公務人員「每月一書」遴選,請於112年6月10日前至該學院網站推薦適合圖書。2023-05-11轉知知名精神科鄧惠文醫師於 Hahow 好學校(下稱本站)最新線上課程「日常生活的榮格心理學」公教人員購課折扣優惠代碼,及雙11全站購課優惠活動資訊2024-11-12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全民閩南語能力認證暑期輔導班」課程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