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151相關內容轉知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4年度暑假教職員工各項國外參訪活動2025-05-21112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每月1書:《愛的藝術》」線上導讀會活動,歡迎踴躍參加2023-05-25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相關業務案(敬請以本校課務為主)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