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 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 (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3410_senddoc1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185相關內容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2021-11-04檢送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心靈三伏貼~清心自在送到家》-「雲支持線上講座」實施計畫1份2022-07-21轉知「國立中央大學第二次公開徵求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第四任校長候選人啟事」1份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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