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教署115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與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案,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6-02-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55700454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55700454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55700454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19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2年度及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優惠方案)」,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2023-11-20轉知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2025-01-23「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