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類教育人員參與研習,應以參加法定研習為主,其餘專業精進活動應尊重教師自主參與意願Post author:教學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6-07-07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師進修來文-2026-07-07T130001.486下載 Post Views: 78相關內容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創新教學工作「創新教學實施計畫」活動2023-12-04【轉知】國立臺灣大學辦理「SDGs×生命教育跨領域系列研習-網路世代的青少年心理健康」2024-05-28國立臺灣圖書館辦理「人文社會議題探究工作坊」中區場次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