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2條、第5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1-10-0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19417A00_di下載0119417A00_ATTCH1下載0119417A00_ATTCH2下載0119417A00_ATTCH3下載相關內容轉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台灣玩具圖書館協會辦理)」111學年度招生事宜一案2022-06-15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2022-04-12銓敘部令,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202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