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令以,公務員依法停(休)職期間得於民間機構任職,任職範圍包括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且毋須經權責機關(構)同意或備查;惟各該專業管理法律另有禁止規定者,仍應依其限制為之,且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7條、第14條及第16條等相關規定,請參閱。Post author: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3-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人事主任人事主任相關內容函轉客家委員會為加強客語公共服務及營造客語友善環境,請位於該會公告客語為通行語之學校,對外服務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之能力,請查照。2023-07-07國立體育大學113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及海報2023-12-22國立臺東大學113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招生資訊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