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1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0719a00下載0010719a00_attch1下載0010719a00_attch2下載0010719a00_attch3下載0010719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檢送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3-30轉知: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10月、11月開辦自由報名班別案2022-09-06轉知花蓮縣政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