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1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1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0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10719a00下載0010719a00_attch1下載0010719a00_attch2下載0010719a00_attch3下載0010719a00_attch4下載 Post Views: 95相關內容開南大學於112/06/07辦理之『「與世界同步永續【永續ESG】」永續發展之全球思考-碳權稅與實務探討研討會』2023-05-0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心園地訂於112年12月10日(星期日)辦理「Follow覓」單身聯誼活動,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2023-11-20轉知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發布案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