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2-10-0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128994a00下載0128994a00_attch1下載0128994a00_attch2下載相關內容檢送「111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簡章(含積分表)」1份2022-05-20轉知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教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2024-09-25轉知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函送性別友善職場圖文懶人包及《Look up!拯救公司大作戰》性別友善職場動畫短片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