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推薦請頒112年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者,請於112年2月1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人員名冊」、「請頒衛生福利專業獎章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國教署彙辦,逾期不予受理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1-18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0008642a00下載0008642a00_attch1下載0008642a00_attch2下載0008642a00_attch3下載0008642a00_attch4下載相關內容人力發展學院辦理「永續治理與地方創生」國際學術研討會 與「第22屆人力資源發展國際研討會-數位化時代跨領 域、文化及世代人力資源發展」國際學者圓桌論壇實施計 畫2024-04-18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推動原住民族事務有功人員表揚活動」2025-05-27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7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3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