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考與名單】
【應考說明】
- 補考試場:圖書館自修中心。
- 補考日期(2月8至10日)於學期初業已公告訂定,請自行參酌學年學分制與畢業條件衡量「出席與否」。(請參酌本公告下方公告資訊說明)
- 除臨時緊急重大傷病及事故或法定傳染病(包含居隔)以外,補考不受理任何其他理由辦理請假,若有上述情勢,請儘速與註冊組聯繫以利辦理「補行考試」。
- 應考時請務必穿著制服或運動服,應考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有相片之個人證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以供監考老師查驗。
- 為保障大家健康安全,補考場地會開起全部門窗以利通風,應考時請務必配合全程配戴口罩,現場另備有酒精提供消毒。
- 目前校園正在進行操場翻修工程,請勿靠近工地,並注意自身交通安全。
【學年學分制與學習評量辦法】
認識自身權益,敬請詳閱下列說明:
- 補考名單為學期成績符合資格者(40~59分)且有辦理補考之科目,才會顯示在上述附檔名單內,轉組同學請依原班號查詢。(查詢其他各式成績與學期成績,請至https://shweb.hlgs.hlc.edu.tw/online/)
- 依評量辦法第九點規定,普通型高中目前採學年學分制,特殊生符合補考資格另有規定,新課綱自然科加深加廣學年學分制各校自訂,敬請同學撥冗詳閱相關規定與說明,以認識自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