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3月6日起放寬教室內戴口罩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2月9日)宣布鬆綁室內口罩政策,本校配合教育部規定,自3月6日起放寬教室內戴口罩規定。相關規範如下:

  1. 自開學日(2月13日)起,維持「室內配戴口罩、室外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之措施。
  2. 師生於室內用餐,或課堂上進行報告、唱歌、合照、吹奏樂器等活動時,可不戴口罩。
  3. 自3月6日起,師生於辦公室、教室內可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

其他未述明之防疫規範,以指揮中心與教育部公布為主。

教育部公告之內容如下(連結)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鬆綁室內口罩政策,教育部將自同年3月6日起,配合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

考量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開學前(開學日自2月13日至2月20日間)歷經春節連續假期及寒假,並於開學後接續228和平紀念日4天連續假期,為觀察學生健康狀況及進行校園環境整備工作,爰規劃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後2至3週時間,加強體溫監測、校園清潔消毒等防疫作業,並定於3月6日起於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佩戴口罩」措施。

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通案性措施,於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及公共運輸)應戴口罩,各級學校健康中心、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此外,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各級學校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教育部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之判斷,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