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0053920a00_attch1下載0053920a00_attch2下載0053920a00_attch3下載0053920a00_attch4下載0053920a00_attch5下載0053920a00_attch6下載0053920a00_attch7下載0053920a00_attch8下載0053920a00_attch9下載相關內容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東區分區中心暨花蓮區駐點服務學校111年度專案輔導助理甄選錄取名單2022-03-21轉知內政部「有關112年及113年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相關宣導教育事項2023-03-20文化部辦理「2024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