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一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3-04-27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政令宣導0053920a00_attch1下載0053920a00_attch2下載0053920a00_attch3下載0053920a00_attch4下載0053920a00_attch5下載0053920a00_attch6下載0053920a00_attch7下載0053920a00_attch8下載0053920a00_attch9下載相關內容「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人事派免令電子化措施」,將於112年3月31日至112年6月29日試辦,請查照配合辦理。2023-03-29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具公務員身分之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2022-07-14轉知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發布案2022-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