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商借教師至本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7-04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來文下載A09030000E_1135403495A_senddoc2_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29相關內容轉知內政部114年「緣起相遇時」單身聯誼活動第7梯次延長報名時間至114年6月25日2025-06-19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4年9月18日會同修正發布2025-10-09若具師範校院結業生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實習教師年資者,得於10年(124年6月5日)內申請補繳撫基金費用。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