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6-10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行政團隊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3下載相關內容好書週報3/3-3/92025-03-03113學年度第1學期機/踏車申請入校規定2024-09-23文化部修正發布「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第三條、第十條發布令一案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