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6-10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行政團隊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11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整併至「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之網址變更如說明2023-12-27宜蘭大學111年申請入學說明會2022-02-11轉知-文化部預告「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