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6-10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行政團隊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159相關內容【轉知】「數位雙生XR技術實作與資安防護鑑識實務研習營」,敬邀貴校教師踴躍參與。2025-06-27【公告】本學期113-2疑似廢棄車輛勘查、通知作業時程及處理原則2025-03-03「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7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9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4909A號令修正發布。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