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0-21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00000E_1140107916_senddoc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217相關內容有關支領東台加給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第2款規定2026-01-16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2024-06-20函轉海洋委員會「海洋文化獎」參選須知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