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暨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之我國籍新生兒之生母生育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5-11-2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25121_senddoc4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5121_senddoc4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5121_senddoc4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5121_senddoc4_Attach3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25121_senddoc4_Attach4下載 Post Views: 261相關內容轉知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103週年校慶第34屆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2025-09-09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職前曾任偏遠地區幼兒園代理教師年資,經依106年5月26日修正之師資培育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抵免修習教育實習者,得否依規定提敘薪級2026-01-13教育部函轉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轉知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