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0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72A號令修正發布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Post published:2025-06-10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校園最新消息-一般文章 / 行政團隊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5701272B_senddoc9_Attach3下載 Post Views: 322相關內容【轉知】「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實務應用研習課程」,敬邀教師踴躍參與。2026-06-09轉知-內政部為辦理中華民國第29屆地政貢獻獎選拔活動,於本(113)年6月30日截止,歡迎推 薦對推動地政業務有功人員參選2024-06-07【轉知】勞動部「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並修正內容,自115年8月1日生效202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