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Post author:hlgshlc017Post published:2024-04-19Post category:政令宣導說明: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修正條文下載a09000000e_1136000669d_senddoc23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12相關內容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3月30日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於同日廢止一案2023-04-27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修正發布。2023-10-02檢送「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部分修正條文1份,轉請查照。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