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第2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5403175A號令修正發布Post published:2026-07-02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
【轉知】勞動部「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名稱修正為「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並修正內容,自115年8月1日生效Post published:2026-05-14Post author:註冊組組員